平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征求《平凉市“基础设施攻坚突破年”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征集和采纳情况的说明
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我委牵头起草了《平凉市“基础设施攻坚突破年”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在组织相关部门单位专题讨论的基础上,通过书面、网络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截止2024年2月22日共计征得意见建议15条。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意见建议(2条):
1.建议删除:三、重点任务的第六页(六)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中“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升级改造”及附件表格中五、工业和新基建中“平凉市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升级改造项目”。该项目于2023年11月开工建设,至目前,已完成初步设计建设全部项目内容,2024年3月进行初验,随后申请市工信局组织验收;
2.对附件“泾川县3万吨中心粮库建设项目、崇信县独立工矿区粮食安全能力提升项目”表格中建设内容、资金来源等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意见建议(6条):
1.建议将方案第8页中“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以推动高水平‘健康平凉’建设为牵引,加快建设甘肃医学院附属医院门急诊医技综合楼、崆峒区安国镇中心卫生园、静宁县灵芝乡卫生院整体迁建等项目,建成市中医医院可转换病区、灵台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庄浪县人民医院传染病区和静宁县亚定点医院传染病住院楼等项目,推动构建高品质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修改为:“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以推动高水平‘健康平凉’建设为牵引,加快建设甘肃医学院附属医院门急诊医技综合楼室外配套工程、华亭市第二人民医院门诊及健康体检中心楼(二期)、静宁县灵芝乡卫生院整体迁建等项目,建成市中医医院、灵台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庄浪县人民医院传染病区和静宁县亚定点医院传染病住院楼等项目,推动构建高品质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2.建议将项目表部分:“平凉市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项目、平凉市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可转换病区建设项目、平凉市疾病预防检验检测中心建设项目”的“开工月份”一栏由“2022.03”修改为“2021.03”。
3.建议将项目表部分:“平凉市精神卫生中心住院楼业务用房维修项目”的“开工月份”一栏由“2024.03”修改为“2024.04”。
4.建议将项目表部分:“崇信县人民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崇信县独立工矿区锦屏镇中心卫生院扩能提标项目、崇信县独立工矿区妇幼保健提标扩能建设项目”由“新开工”项目修改为“前期”项目,2024年度建设计划修改为“采购血管造影机、四维彩超、胆道镜、钬激光碎石机、输尿管硬镜系统等配套设施设备;对锦屏镇中心卫生院门诊住院综合楼进行升级改造;建成附属项目供热管网等基础设施”,2024年度投资计划分别为“469、1238、260”,“开工月份”分别为“2025.05、2025.05、2025.09”。
5.建议将项目表部分:“庄浪县综合托育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庄浪县疾控中心应急能力提升项目、庄浪县公共卫生中心附属用房建设项目由”“新开工”项目修改为“前期”项目,2024年-度建设计划全部修改为“完成前期手续”,2024年度投资计划分别为“300、100、500”,“进展情况”为“正在编制可研”,“开工月份”为“2025.05、2025.04、2025.05”。
6.建议将项目表部分:“静宁县传染病诊治能力提升项目、静宁县四河镇卫生院整体迁建项目”由“新开工”项目修改为“前期”项目,2024年度投资计划分别为“1000、1000”,“开工月份”为“2025.03、2025.03”。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意见建议(1条):
建议将第9页“(九)拓展完善公共服务设施的责任单位去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市应急管理局意见建议(2条):
1.“(八)提升应急防灾减灾能力”中提出“全面推进‘智慧消防’建设,不断提升火灾防控和处置能力。(市应急管理局、市水务局、市林草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智慧消防”建设由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建议修改为:“全面推进‘智慧消防’建设,不断提升火灾防控和处置能力。(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水务局、市林草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附件2中“七、应急和防灾减灾领域”“10崇信县消防救援站建设项目”,此消防救援站建设项目与市应急管理局无关。建议将“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由“市应急管理局”修改为“市消防救援支队”,“市级包抓顿导”由“胡雄韬”修改为“寇正德”。
市体育局意见建议(1条):
根据县区项目进度和实际情况,建议将第8页正文:“(九)扩展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建成静宁县奥林匹克体育公园、崇信县全民体育公园”修改为“建成静宁县体育馆、崇信县全民体育公园”。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意见建议(1条):
重点任务(九)第9页中,建议去掉崆峒区马莲村文旅康养综合体。
市交通运输局意见建议(2条):
1.第三部分“重点任务”第1项“系统推动综合交通建设”中,建议将“建成G566线阎家庙至静宁段、S216线段家官庄至崆峒段、S203线朝那至梁原横渠段等4条普通省道”修改为“建成G566线阎家庙至静宁段、S216线段家官庄至崆峒段、S203线朝那至梁原横渠段等3条普通国省道”;由于80%以上乡镇通三级公路和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全部通硬化路为“十四五”时期目标,并且有2座农村公路危桥因县级配套资金筹措困难不具备当年完工条件,建议将“扎实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完成乡镇通三级公路16公里、自然村组通硬化路200公里,实现80%以上乡镇通三级公路、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全部通硬化路。完成农村公路安防工程190公里、危桥改造13座,切实提升农村居民出行品质”修改为“扎实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完成自然村组通硬化路200公里,全力推进具备条件的乡镇通三级公路、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通硬化路。完成农村公路安防工程190公里、危桥改造11座,切实提升农村居民出行品质”。
2.重点推进项目表中,庄浪县X081潘河至杨河公路16公里乡镇通三级路因县级配套资金来源不明确,2024年不计划实施,建议删除;S203朝那至梁原横渠段改建工程2024年计划完成投资2500万元,建议修改;泾川县计划完成自然村组通硬化路40公里;农村公路危桥改造11座,计划完成投资3060万元。
经综合研判,再次会商讨论,我单位认为以上相关单位所提意见建议科学合理,与市情实际、工作实际相符,予以采纳使用。
特此说明。
平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