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政策文件 > 平政办发
  • 索  引  号:620800/2017020016
  •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 发文机关: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17-06-13
  • 发文字号:平政办发〔2017〕40号
  • 发布日期:2017-06-13
  • 有  效  性:
  • 标       题: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 内容概述: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 时间:2017-06-13 00:00
  •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 字体: [ ] [ ] [ ]
  • 收藏
  • 分享:

平政办发〔2017〕4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7〕23号)精神,加快促进我市农产品加工业持续快速发展,带动我市特色产业转型升级,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农产品加工业在推进现代农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近年来,我市紧紧围绕建设全国农区绿色畜牧基地、全国优质果品生产基地和甘肃东部绿色蔬菜生产基地,坚持扩量提质、创牌增效和适宜区全覆盖,大力实施百万吨粮食、百万头肉牛、百万亩果园、百万吨蔬菜、百万亩马铃薯“五个百万”提质增效工程,有力促进了肉牛、苹果、蔬菜、马铃薯等优质农产品的生产。但由于我市农产品加工业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就地加工转化能力不足,大量的特色优质农产品以初级模式进入市场,致使资源优势没有充分的转化为经济优势,农产品附加值不高,增收不增效现象普遍存在。因此,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对于延伸我市农业产业链,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增加农产品附加值,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农业提质增效、农民就业增收和激活农村发展活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各县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壮大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大事,作为现代农业建设的重要内容,不断完善农产品加工产业和政策扶持体系,促进农产品加工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真落实中央和省上的各项决策部署,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为核心,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发挥优势、突出特色,推动农产品加工业从数量增长向质量提升、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分散布局向集群发展转变,强化农产品加工业品牌建设,完善农产品加工产业和政策扶持体系,促进农产品加工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1.以农为本、转化增值。立足资源优势和特色,以农产品加工业为引领,着力构建全产业链和全价值链,进一步丰富品种、提升质量、创建品牌,提高农产品附加值。 

  2.市场主导、政府支持。尊重企业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针对农产品加工业的薄弱环节、瓶颈制约和重点领域,强化政府服务,加大扶持力度。 

  3.科技支撑、综合利用。依靠科学技术,建设全程质量控制、清洁生产和可追溯体系,生产开发安全优质、绿色生态的各类食品及加工品,促进资源循环高效利用。 

  4.集聚发展、融合互动。充分发挥新型城镇化辐射带动作用,引导加工产能向农产品主产区、优势区和物流节点集聚,促进加工企业向园区集中,打造专用原料、加工转化、现代物流、便捷营销融合发展的产业集群。 

  (三)主要目标。到2020年,农产品加工业结构布局进一步优化,科技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发展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支撑农业现代化和带动农民增收作用更加突出,满足城乡居民消费需求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全市主要农产品加工转化率(初加工以上)达到60%以上,农产品精深加工比重明显增加,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增长8%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总产值比达到2∶1以上。做大做强一批农产品加工示范企业和国际竞争力强的出口企业,培育年销售额1亿元以上的龙头企业5个以上,力争培育年销售额10亿元以上的龙头企业1个以上,建设一批高标准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和现代农业科技园区,带动农户进行标准化生产。 

  三、重点工作 

  (一)优化布局,夯实加工业发展基础。围绕“平凉红牛”、“平凉金果”、绿色蔬菜、马铃薯和中药材等优势产业,以骨干龙头企业为依托,加快产业集聚,重点建设以崆峒区为核心,以肽粉制品和牛肉加工型龙头企业为骨干的肉牛加工示范基地;以静宁县为核心、泾川县为支撑,以果品贮藏加工龙头企业为骨干的果品保鲜加工贸易示范基地;以泾河、汭河、达溪河川区为蔬菜集中种植区,以蔬菜加工、贮运龙头企业为骨干的蔬菜贮藏保鲜和加工贸易示范基地;以庄浪县为重点,以马铃薯淀粉加工企业为骨干的马铃薯产业加工示范基地;以华亭县为核心、灵台县为支撑,以中药饮片企业为骨干的中药材产业加工示范基地,使龙头企业直接建立的种、养基地产品占到种、养产品总量的50以上,实行“统一品种、统一农资、统一标准、统一检测、统一标识、统一销售”,做到“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商品化处理和品牌化销售,以进一步提升我市农业产业化水平。(市农牧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林业局、市粮食局、市扶贫办等负责) 

  (二)壮大主体,增强加工转化能力。认真实施“五个百万工程”,以马铃薯、蔬菜、草食畜牧业、中药材、优质林果、小杂粮六大特色优势产业为依托,按照扶优、扶大、扶强的原则,引导扶持一批产业链条长、产品附加值高、市场竞争力强、品牌影响力大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品牌、资本、技术参股、兼并、重组、收购等方式,组建大型企业集团、支持有条件的龙头企业上市融资,增强发展实力,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支持龙头企业跨区域经营,延长产业链,提升产品研发、精深加工技术水平,提高加工转化能力,增强企业实力。到2020年,全市培育龙头企业400个以上,其中,达到国家、省、市重点龙头企业标准的300个以上,年销售收入达到90亿元以上。(市农牧局、市财政局、市工信委、市政府金融办、市工商局、市科技局、市环保局等负责) 

  (三)综合施策,促进农产品初加工发展。以农产品产地初加工项目为依托,加大马铃薯、果品、蔬菜、中药材等鲜活农产品贮藏保鲜、烘干设施建设力度,支持农户和农民合作社改善设施装备条件,促进商品化处理,有效延长贮藏时间,减少产后损失以及收获期集中上市、价低、卖难等问题,实现农产品的错季销售和均衡供应。同时,要针对产业发展和农民群众的实际需求,筛选推广一批成熟适用技术,不断提高初加工技术水平。(市农牧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市粮食局等负责) 

  (四)集成技术,提升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支持马铃薯、肉牛、小杂粮等加工企业加大生物、工程、环保、信息等技术集成应用力度,加快非热加工、杀菌、高效分离、节能干燥、清洁生产等技术升级,开展精深加工技术和信息化、智能化、工程化装备研发,积极开发营养健康的功能性食品,走多层次加工转化增值的路子。(市工信委、市科技局、市农牧局等负责) 

  (五)突出特色,推动主食加工业持续发展。拓宽主食供应渠道,加快培育示范企业,积极打造质量过硬、标准化程度高的主食品牌。开展现代加工技术研发,推出一批主食产品,丰富主食品种。加大马铃薯主食化宣传推进力度,引导城乡居民扩大马铃薯、玉米及其加工品食用消费。(市农牧局、市工信委、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粮食局等负责) 

  (六)多措并举,提高农产品综合利用效益。以高原夏菜、果品、马铃薯、玉米秸秆、畜产品等为重点,加强农产品及其加工副产物综合循环利用、全值利用、梯次利用。采取先进的分级、提取、分离与制备技术,集中建立副产物收集、运输和处理渠道,加快推进秸秆、果蔬皮渣、畜禽皮毛骨血及内脏等副产物综合利用,开发新能源、新材料、新产品,不断挖掘农产品加工潜力、提升增值空间。(市农牧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委、市环保局、市林业局等负责) 

  (七)积极探索,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加工流通。扶持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建设烘储、直供直销、电商营销等设施,发展“农户+合作社+企业”模式,引导农民以土地经营权、林权和设施装备等入股农民合作社和企业,引导农民合作社积极注册商标。推进“粮食银行”健康发展,探索粮食产后统一烘储、加工和销售的经营方式。(市农牧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市粮食局等负责) 

  (八)创新模式,着力打造全产业链。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向前端延伸带动农户建设原料基地,向后端延伸建设物流营销和服务网络。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与上下游各类市场主体组建产业联盟, 积极探索龙头企业与农民的有效联结模式和利益共享机制,大力推行“公司+农户+基地”、“公司+农户”、“公司+合作组织+农户”等产业化经营模式,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农民建立稳定的订单和契约关系,以“保底收益、按股分红”为主要形式,构建让农民分享加工流通增值收益的利益联结机制。(市农牧局、市工信委、市商务局、市林业局等负责) 

  (九)拓展功能,创新模式和业态。积极发展农商直供、直销直供、食品短链、社区支农、加工体验、中央厨房、直销店、连锁店、冷链物流、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和“互联网+”、电子商务、移动互联网营销、第三方电子交易平台等新型加工流通业态和消费模式,促进新技术与加工渗透融合。大力发展农产品网络营销和订单农业,建设面向全国市场的特色农产品网货供应基地。依托静宁县、庄浪县、崆峒区等农产品交易市场,打造国家级苹果行业电子商务平台、线上线下协同的苹果电子交易中心、大宗苹果价格形成中心、标准化仓储物流配送中心和供应链金融服务中心。依托县(区)电商服务中心、乡(镇)服务站和村服务点,支持地方特色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大力发展农超对接、直供直销和连锁经营等新兴流通服务。(市工信委、市农牧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文广局、市旅游局、市林业局等负责) 

  (十)科学规划,推进加工产业园区建设。以优势特色农产品为纽带,加强农产品加工园区规划,促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完善功能、突出特色、优化分工,吸引农产品加工企业向园区集聚。以园区为主要依托,创建集标准化原料基地、集约化加工、便利化服务网络为一体的产业集群和融合发展先导区。以休闲农业、农村手工业、特色传统小吃为纽带,加快建设农产品加工特色小镇,实现产城融合发展。(市农牧局、市发改委、市质监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局等负责) 

  (十一)重视研发,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围绕农产品加工重点领域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共性关键技术研发,组织实施一批科技项目。重点支持马铃薯主食化、果蔬贮运保鲜和精深加工、牛羊肉加工、中药材安全贮藏与功能成分提取技术研究,开发营养均衡、养生保健、食药同源的加工食品。构建农产品加工协同创新、资源共享、成果转化、信息咨询服务基地与平台。建设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体系和技术集成示范基地。(市农牧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委、市食药监局、市林业局等负责) 

  (十二)加强调度,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强化环保、能耗、质量、安全、卫生等标准作用,鼓励企业开展质量管理、食品安全控制、追溯等体系认证,支持企业与农户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以及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继续推动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和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活动,提升农产品质量和深加工食品质量。(市农牧局、市工信委、市环保局、市商务局、市卫计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市林业局等负责) 

  (十三)完善制度,提升质量品牌价值。大力实施农产品加工业质量品牌提升行动,加快普及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构建完善的质量品牌管理制度体系,大力提升标准化生产能力、全程化质量控制能力、技术装备创新能力、品牌培育创建能力,宣传推介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老字号”品牌,打造绿色生态农产品区域综合形象品牌和“平凉红牛”、“平凉金果”、绿色蔬菜等“陇字号”品牌,推动区域公用品牌与企业产品品牌融合发展,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加强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注册与保护,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市农牧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等负责) 

  (十四)强化培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组织企业参加青年科技创新人才、食品加工人才、经营管理人、农民创业带头人、贸易经理人、农产品网络销售等专业人才培训,培育一批经营管理队伍、科技创新团队、生产能手和技能人才。鼓励龙头企业与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加强联合,围绕平凉特色优势农产品,筛选一批成熟适用加工技术、工艺和关键装备,搭建科企技术对接平台,共同研究前沿技术,推广实用技术,开发农副产品。支持科技人员积极服务企业,以科技成果、管理智能作为生产要素入股加工企业,实行股权分红等激励措施,激发人才的创造活力。(市农牧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等负责) 

   四、完善政策措施 

  (一)加强财政支持。采取财政贴息、以奖代补等方式,对农产品加工企业进行技术改造、产业升级、原料基地、果蔬保鲜库、品牌建设等方面重点扶持,对马铃薯加工企业收购原料和中药材加工企业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给予补助。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等支农资金和项目要向符合条件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倾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购置仓储烘干设备,可按规定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完善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有条件的地方要扩大补助资金规模。各级财政要积极支持农产品加工原料基地、公共设施、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和技术改造。(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农牧局、市林业局、市粮食局等负责) 

  (二)落实税收政策。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积极推进试点工作。农产品加工企业可以凭收购发票按规定抵扣增值税。落实农产品初加工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在实施与农产品加工有关的国家鼓励类项目中,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所需先进设备,所缴纳进口环节增值税可按规定予以抵扣。(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农牧局、市林业局等负责) 

  (三)强化金融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为农产品生产、收购、加工、流通和仓储等各环节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甘肃农业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等政策性金融机构要在业务范围内扩大农产品加工担保业务规模,完善银担合作和风险分担机制,为农产品加工企业融资增信。将农民合作社兴办加工流通企业列入农业担保体系支持范围。积极开展厂房抵押和存单、订单、应收账款质押等融资业务,创新“信贷+保险”、产业链金融等多种服务模式。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产品加工企业上市融资、发行债券。积极推广小额信贷保证保险等新型险种,鼓励农业担保与农业产业链加速融合,探索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险。(人行平凉中心支行、市银监局、市财政局、市农牧局、市林业局等负责) 

  (四)改善投资贸易条件。支持社会资本依照相关规划和规定从事农产品加工、流通。鼓励引导符合条件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开展对外合作,加大对其出口信用保险的支持,强化在融资和通关等方面的便利化服务。支持企业申请国际认证、专利、商标、品牌、标准等,鼓励使用人民币计价结算和收付资金。(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农牧局、市质监局、市林业局等负责) 

  (五)落实用地用电政策。将农产品加工用地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认真落实农产品初加工用地政策,优先安排园区用地。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兴办农产品加工企业。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的用地指标要重点支持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发展。落实农产品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的政策,切实保障农产品加工用电。(市国土资源局、市发改委、市农牧局、市林业局等负责) 

  五、加强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把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工作摆在农业农村工作的重中之重,市农牧局要加大工作力度,履行规划、指导、管理、服务等职能,督促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将农产品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各县区要加强农产品加工业管理机构和业务队伍建设,有关部门要明确在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中的职责和任务,特别是在综合管理、基础产业、公共服务部门各司其职,强化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市农牧局等负责) 

  (二)强化公共服务。积极组织农产品加工企业参加农产品加工投资贸易、展示展销活动,加强政策咨询、融资信息、商标品牌、人才对接等公共服务。加快制订、修订一批农产品加工标准,逐步建立完善溯源管理制度。重视农产品加工统计工作,完善调查方法,开展行业运行监测分析。积极依托农业部在我省开展的农产品加工行业监测预警体系试点工作,充分发挥信息对行业发展的引导作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企业提供公共服务。指导搭建农产品加工产业发展联盟等行业服务平台。(市农牧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食药监局、市卫计委、市质监局、市统计局、市林业局、市工商局等负责) 

  (三)加强舆论引导。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和其他社会组织在行业自律、教育培训和品牌营销等方面的作用,督促企业切实履行质量、安全和吸纳就业等责任。要有效利用广电、报刊、网站等多种途径,加大农产品加工业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加强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公众营养膳食科普知识宣传,树立先进典型,努力营造促进农产品加工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市农牧局等负责)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1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时间:2017-06-13 00:00

平政办发〔2017〕4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7〕23号)精神,加快促进我市农产品加工业持续快速发展,带动我市特色产业转型升级,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农产品加工业在推进现代农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近年来,我市紧紧围绕建设全国农区绿色畜牧基地、全国优质果品生产基地和甘肃东部绿色蔬菜生产基地,坚持扩量提质、创牌增效和适宜区全覆盖,大力实施百万吨粮食、百万头肉牛、百万亩果园、百万吨蔬菜、百万亩马铃薯“五个百万”提质增效工程,有力促进了肉牛、苹果、蔬菜、马铃薯等优质农产品的生产。但由于我市农产品加工业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就地加工转化能力不足,大量的特色优质农产品以初级模式进入市场,致使资源优势没有充分的转化为经济优势,农产品附加值不高,增收不增效现象普遍存在。因此,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对于延伸我市农业产业链,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增加农产品附加值,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农业提质增效、农民就业增收和激活农村发展活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各县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壮大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大事,作为现代农业建设的重要内容,不断完善农产品加工产业和政策扶持体系,促进农产品加工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真落实中央和省上的各项决策部署,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为核心,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发挥优势、突出特色,推动农产品加工业从数量增长向质量提升、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分散布局向集群发展转变,强化农产品加工业品牌建设,完善农产品加工产业和政策扶持体系,促进农产品加工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1.以农为本、转化增值。立足资源优势和特色,以农产品加工业为引领,着力构建全产业链和全价值链,进一步丰富品种、提升质量、创建品牌,提高农产品附加值。 

  2.市场主导、政府支持。尊重企业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针对农产品加工业的薄弱环节、瓶颈制约和重点领域,强化政府服务,加大扶持力度。 

  3.科技支撑、综合利用。依靠科学技术,建设全程质量控制、清洁生产和可追溯体系,生产开发安全优质、绿色生态的各类食品及加工品,促进资源循环高效利用。 

  4.集聚发展、融合互动。充分发挥新型城镇化辐射带动作用,引导加工产能向农产品主产区、优势区和物流节点集聚,促进加工企业向园区集中,打造专用原料、加工转化、现代物流、便捷营销融合发展的产业集群。 

  (三)主要目标。到2020年,农产品加工业结构布局进一步优化,科技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发展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支撑农业现代化和带动农民增收作用更加突出,满足城乡居民消费需求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全市主要农产品加工转化率(初加工以上)达到60%以上,农产品精深加工比重明显增加,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增长8%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总产值比达到2∶1以上。做大做强一批农产品加工示范企业和国际竞争力强的出口企业,培育年销售额1亿元以上的龙头企业5个以上,力争培育年销售额10亿元以上的龙头企业1个以上,建设一批高标准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和现代农业科技园区,带动农户进行标准化生产。 

  三、重点工作 

  (一)优化布局,夯实加工业发展基础。围绕“平凉红牛”、“平凉金果”、绿色蔬菜、马铃薯和中药材等优势产业,以骨干龙头企业为依托,加快产业集聚,重点建设以崆峒区为核心,以肽粉制品和牛肉加工型龙头企业为骨干的肉牛加工示范基地;以静宁县为核心、泾川县为支撑,以果品贮藏加工龙头企业为骨干的果品保鲜加工贸易示范基地;以泾河、汭河、达溪河川区为蔬菜集中种植区,以蔬菜加工、贮运龙头企业为骨干的蔬菜贮藏保鲜和加工贸易示范基地;以庄浪县为重点,以马铃薯淀粉加工企业为骨干的马铃薯产业加工示范基地;以华亭县为核心、灵台县为支撑,以中药饮片企业为骨干的中药材产业加工示范基地,使龙头企业直接建立的种、养基地产品占到种、养产品总量的50以上,实行“统一品种、统一农资、统一标准、统一检测、统一标识、统一销售”,做到“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商品化处理和品牌化销售,以进一步提升我市农业产业化水平。(市农牧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林业局、市粮食局、市扶贫办等负责) 

  (二)壮大主体,增强加工转化能力。认真实施“五个百万工程”,以马铃薯、蔬菜、草食畜牧业、中药材、优质林果、小杂粮六大特色优势产业为依托,按照扶优、扶大、扶强的原则,引导扶持一批产业链条长、产品附加值高、市场竞争力强、品牌影响力大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品牌、资本、技术参股、兼并、重组、收购等方式,组建大型企业集团、支持有条件的龙头企业上市融资,增强发展实力,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支持龙头企业跨区域经营,延长产业链,提升产品研发、精深加工技术水平,提高加工转化能力,增强企业实力。到2020年,全市培育龙头企业400个以上,其中,达到国家、省、市重点龙头企业标准的300个以上,年销售收入达到90亿元以上。(市农牧局、市财政局、市工信委、市政府金融办、市工商局、市科技局、市环保局等负责) 

  (三)综合施策,促进农产品初加工发展。以农产品产地初加工项目为依托,加大马铃薯、果品、蔬菜、中药材等鲜活农产品贮藏保鲜、烘干设施建设力度,支持农户和农民合作社改善设施装备条件,促进商品化处理,有效延长贮藏时间,减少产后损失以及收获期集中上市、价低、卖难等问题,实现农产品的错季销售和均衡供应。同时,要针对产业发展和农民群众的实际需求,筛选推广一批成熟适用技术,不断提高初加工技术水平。(市农牧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市粮食局等负责) 

  (四)集成技术,提升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支持马铃薯、肉牛、小杂粮等加工企业加大生物、工程、环保、信息等技术集成应用力度,加快非热加工、杀菌、高效分离、节能干燥、清洁生产等技术升级,开展精深加工技术和信息化、智能化、工程化装备研发,积极开发营养健康的功能性食品,走多层次加工转化增值的路子。(市工信委、市科技局、市农牧局等负责) 

  (五)突出特色,推动主食加工业持续发展。拓宽主食供应渠道,加快培育示范企业,积极打造质量过硬、标准化程度高的主食品牌。开展现代加工技术研发,推出一批主食产品,丰富主食品种。加大马铃薯主食化宣传推进力度,引导城乡居民扩大马铃薯、玉米及其加工品食用消费。(市农牧局、市工信委、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粮食局等负责) 

  (六)多措并举,提高农产品综合利用效益。以高原夏菜、果品、马铃薯、玉米秸秆、畜产品等为重点,加强农产品及其加工副产物综合循环利用、全值利用、梯次利用。采取先进的分级、提取、分离与制备技术,集中建立副产物收集、运输和处理渠道,加快推进秸秆、果蔬皮渣、畜禽皮毛骨血及内脏等副产物综合利用,开发新能源、新材料、新产品,不断挖掘农产品加工潜力、提升增值空间。(市农牧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委、市环保局、市林业局等负责) 

  (七)积极探索,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加工流通。扶持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建设烘储、直供直销、电商营销等设施,发展“农户+合作社+企业”模式,引导农民以土地经营权、林权和设施装备等入股农民合作社和企业,引导农民合作社积极注册商标。推进“粮食银行”健康发展,探索粮食产后统一烘储、加工和销售的经营方式。(市农牧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市粮食局等负责) 

  (八)创新模式,着力打造全产业链。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向前端延伸带动农户建设原料基地,向后端延伸建设物流营销和服务网络。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与上下游各类市场主体组建产业联盟, 积极探索龙头企业与农民的有效联结模式和利益共享机制,大力推行“公司+农户+基地”、“公司+农户”、“公司+合作组织+农户”等产业化经营模式,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农民建立稳定的订单和契约关系,以“保底收益、按股分红”为主要形式,构建让农民分享加工流通增值收益的利益联结机制。(市农牧局、市工信委、市商务局、市林业局等负责) 

  (九)拓展功能,创新模式和业态。积极发展农商直供、直销直供、食品短链、社区支农、加工体验、中央厨房、直销店、连锁店、冷链物流、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和“互联网+”、电子商务、移动互联网营销、第三方电子交易平台等新型加工流通业态和消费模式,促进新技术与加工渗透融合。大力发展农产品网络营销和订单农业,建设面向全国市场的特色农产品网货供应基地。依托静宁县、庄浪县、崆峒区等农产品交易市场,打造国家级苹果行业电子商务平台、线上线下协同的苹果电子交易中心、大宗苹果价格形成中心、标准化仓储物流配送中心和供应链金融服务中心。依托县(区)电商服务中心、乡(镇)服务站和村服务点,支持地方特色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大力发展农超对接、直供直销和连锁经营等新兴流通服务。(市工信委、市农牧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文广局、市旅游局、市林业局等负责) 

  (十)科学规划,推进加工产业园区建设。以优势特色农产品为纽带,加强农产品加工园区规划,促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完善功能、突出特色、优化分工,吸引农产品加工企业向园区集聚。以园区为主要依托,创建集标准化原料基地、集约化加工、便利化服务网络为一体的产业集群和融合发展先导区。以休闲农业、农村手工业、特色传统小吃为纽带,加快建设农产品加工特色小镇,实现产城融合发展。(市农牧局、市发改委、市质监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局等负责) 

  (十一)重视研发,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围绕农产品加工重点领域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共性关键技术研发,组织实施一批科技项目。重点支持马铃薯主食化、果蔬贮运保鲜和精深加工、牛羊肉加工、中药材安全贮藏与功能成分提取技术研究,开发营养均衡、养生保健、食药同源的加工食品。构建农产品加工协同创新、资源共享、成果转化、信息咨询服务基地与平台。建设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体系和技术集成示范基地。(市农牧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委、市食药监局、市林业局等负责) 

  (十二)加强调度,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强化环保、能耗、质量、安全、卫生等标准作用,鼓励企业开展质量管理、食品安全控制、追溯等体系认证,支持企业与农户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以及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继续推动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和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活动,提升农产品质量和深加工食品质量。(市农牧局、市工信委、市环保局、市商务局、市卫计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市林业局等负责) 

  (十三)完善制度,提升质量品牌价值。大力实施农产品加工业质量品牌提升行动,加快普及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构建完善的质量品牌管理制度体系,大力提升标准化生产能力、全程化质量控制能力、技术装备创新能力、品牌培育创建能力,宣传推介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老字号”品牌,打造绿色生态农产品区域综合形象品牌和“平凉红牛”、“平凉金果”、绿色蔬菜等“陇字号”品牌,推动区域公用品牌与企业产品品牌融合发展,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加强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注册与保护,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市农牧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等负责) 

  (十四)强化培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组织企业参加青年科技创新人才、食品加工人才、经营管理人、农民创业带头人、贸易经理人、农产品网络销售等专业人才培训,培育一批经营管理队伍、科技创新团队、生产能手和技能人才。鼓励龙头企业与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加强联合,围绕平凉特色优势农产品,筛选一批成熟适用加工技术、工艺和关键装备,搭建科企技术对接平台,共同研究前沿技术,推广实用技术,开发农副产品。支持科技人员积极服务企业,以科技成果、管理智能作为生产要素入股加工企业,实行股权分红等激励措施,激发人才的创造活力。(市农牧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等负责) 

   四、完善政策措施 

  (一)加强财政支持。采取财政贴息、以奖代补等方式,对农产品加工企业进行技术改造、产业升级、原料基地、果蔬保鲜库、品牌建设等方面重点扶持,对马铃薯加工企业收购原料和中药材加工企业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给予补助。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等支农资金和项目要向符合条件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倾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购置仓储烘干设备,可按规定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完善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有条件的地方要扩大补助资金规模。各级财政要积极支持农产品加工原料基地、公共设施、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和技术改造。(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农牧局、市林业局、市粮食局等负责) 

  (二)落实税收政策。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积极推进试点工作。农产品加工企业可以凭收购发票按规定抵扣增值税。落实农产品初加工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在实施与农产品加工有关的国家鼓励类项目中,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所需先进设备,所缴纳进口环节增值税可按规定予以抵扣。(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农牧局、市林业局等负责) 

  (三)强化金融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为农产品生产、收购、加工、流通和仓储等各环节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甘肃农业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等政策性金融机构要在业务范围内扩大农产品加工担保业务规模,完善银担合作和风险分担机制,为农产品加工企业融资增信。将农民合作社兴办加工流通企业列入农业担保体系支持范围。积极开展厂房抵押和存单、订单、应收账款质押等融资业务,创新“信贷+保险”、产业链金融等多种服务模式。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产品加工企业上市融资、发行债券。积极推广小额信贷保证保险等新型险种,鼓励农业担保与农业产业链加速融合,探索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险。(人行平凉中心支行、市银监局、市财政局、市农牧局、市林业局等负责) 

  (四)改善投资贸易条件。支持社会资本依照相关规划和规定从事农产品加工、流通。鼓励引导符合条件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开展对外合作,加大对其出口信用保险的支持,强化在融资和通关等方面的便利化服务。支持企业申请国际认证、专利、商标、品牌、标准等,鼓励使用人民币计价结算和收付资金。(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农牧局、市质监局、市林业局等负责) 

  (五)落实用地用电政策。将农产品加工用地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认真落实农产品初加工用地政策,优先安排园区用地。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兴办农产品加工企业。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的用地指标要重点支持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发展。落实农产品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的政策,切实保障农产品加工用电。(市国土资源局、市发改委、市农牧局、市林业局等负责) 

  五、加强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把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工作摆在农业农村工作的重中之重,市农牧局要加大工作力度,履行规划、指导、管理、服务等职能,督促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将农产品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各县区要加强农产品加工业管理机构和业务队伍建设,有关部门要明确在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中的职责和任务,特别是在综合管理、基础产业、公共服务部门各司其职,强化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市农牧局等负责) 

  (二)强化公共服务。积极组织农产品加工企业参加农产品加工投资贸易、展示展销活动,加强政策咨询、融资信息、商标品牌、人才对接等公共服务。加快制订、修订一批农产品加工标准,逐步建立完善溯源管理制度。重视农产品加工统计工作,完善调查方法,开展行业运行监测分析。积极依托农业部在我省开展的农产品加工行业监测预警体系试点工作,充分发挥信息对行业发展的引导作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企业提供公共服务。指导搭建农产品加工产业发展联盟等行业服务平台。(市农牧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食药监局、市卫计委、市质监局、市统计局、市林业局、市工商局等负责) 

  (三)加强舆论引导。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和其他社会组织在行业自律、教育培训和品牌营销等方面的作用,督促企业切实履行质量、安全和吸纳就业等责任。要有效利用广电、报刊、网站等多种途径,加大农产品加工业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加强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公众营养膳食科普知识宣传,树立先进典型,努力营造促进农产品加工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市农牧局等负责)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