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620800/2016020066
-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 发文机关: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16-10-15
- 发文字号:平政办发〔2016〕143号
- 发布日期:2016-10-15
- 有 效 性:
- 标 题: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 内容概述: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平政办发〔2016〕14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6〕111号),加快推进全市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经市政府同意,现制定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用工业理念发展农业,以培育农村产业融合主体为重点,以创新农村产业融合方式为着力点,以完善农村产业融合利益联结机制为核心,以建立农村产业融合服务体系为支撑,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构建农业与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形成城乡一体化的农村发展新格局,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为加快推进全市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重要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积极发挥政府引导作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坚持统筹推进。农业现代化与新型城镇化相衔接,与新农村建设相协调,促进农村产业集聚发展。
坚持分类指导。因地制宜,探索不同地区、不同产业的融合模式和利益联结机制。
坚持农民自愿。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强化利益联结,保障农民获得合理的产业链增值收益。
坚持改革创新。打破要素瓶颈制约和体制机制障碍,激发融合发展活力。
坚持基本制度。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严守耕地保护红线,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三)发展目标。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机制、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为动力,以农民增收为核心,以生产基地建设为基础,以农产品加工为引领,提升农业价值链、完善供应链、延长产业链,通过农业相关产业联动集聚,推动生产要素跨界配置和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及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服务业的有机整合,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紧密连接、协同发展。到2020年,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总体水平明显提升,产业链条完整、功能多样、业态丰富、利益联结紧密的新格局基本形成,平凉金果、平凉红牛、蔬菜及马铃薯、木本油料等特色产业产值大幅度增加,全市农业总产值达到120亿元以上,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1400元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培育农村产业融合主体
1.培育壮大多元化农村产业。大力培育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农村产业融合主体,推动农村一产向二三产业延伸。支持农业企业整合资源,组建集团,做大规模,做响品牌,形成一批生产型、加工型、外销型农业企业集团。引导农业企业通过土地流转、土地入股、安置农村劳动力等方式与农民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使农民获得稳定土地收益、务工收入,分享加工销售环节利益。规范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重点扶持管理规范、带动力强、与农民联系紧密的示范社,形成一批推动产业融合发展的生力军。加快发展家庭农场,创建一批产业稳定、规模适度、优势突出的示范场,形成产业融合发展的重要力量。积极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拓展农资、科技、信息等服务领域,形成一批服务产业融合发展的新生力量。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造就一支有知识、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职业农民队伍,稳定产业融合发展的基础力量。(市农牧局、市林业局、市供销社等负责)
2.发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引领作用。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和现代流通,积极打造市内外具有重要影响力的龙头企业。大力培育以华信、秦宝、海升等龙头企业为核心,生产、加工和服务一体化的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着力提升龙头企业科技水平,支持自主设立研发机构或合作开展农业研发,建立科技示范基地进行科技成果转化。鼓励龙头企业建设现代物流体系,加强产业链建设和供应链管理,健全农产品营销网络。充分发挥平凉金果、平凉红牛品牌优势,培育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现代农业企业集团,示范带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到2020年,市级以上龙头企业达到300户以上,培育年产值1亿元以上龙头企业15户以上。(市农牧局、市林业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食药监局、市供销社、市工商局等负责)
3.夯实农村家庭经营基础。大力发展规模适度的农户家庭农场,积极发展种养结合的生态家庭农场和示范家庭林场。鼓励和吸引具备条件的农户、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返乡青年农民工、个体工商户和市场经纪人等兴办家庭农场。开展示范家庭农场创建活动,分级建立示范家庭农场名录,健全管理服务制度。加强家庭农场经营者培训,建立“青年农场主”培训和孵化基地,提高农场主知识技能水平和经营管理能力。稳妥推进土地流转向家庭农场倾斜,以县(区)为单位,整合涉农资金优先流向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建设连片高标准农田。继续重视和扶持普通农户发展农业生产,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到2020年,全市培育新型职业农民5万人以上,认定市级家庭示范农场100家以上。(市农牧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旅游局、市林业局等负责)
4.推进农民合作社健康发展。拓宽合作领域,鼓励农民合作社从产品合作走向产业合作,从单一要素合作走向全要素合作,从生产终端合作走向全产业链合作。深入推进示范农民合作社建设,积极发展农林产品加工流通和直供直销,开展技术指导、技能培训、生产资料采购和经营、产品销售等统一服务。指导农民合作社创建品牌,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生产,申请地理标志认定,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优先承担政府涉农项目,落实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农民合作社、形成资产转交合作社成员持有和管护的政策。开展农民合作社创新试点,引导发展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到2020年,全市建成农业合作社3200个以上,创建市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100个以上。(市农牧局、市人社局、市林业局、市工商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负责)
5.培育多元社会化服务组织。稳定基层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健全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三位一体”的公益性服务体系,建设“一站式”乡镇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及村级服务站点。大力培育合作服务组织、服务型农业企业和社会服务组织等经营性服务机构,重点发展全要素、全过程、全产业链的现代农业集团化服务企业。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示范创建活动,开展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试点,鼓励向经营性服务机构购买易监管、可量化的公益性服务。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自律、教育培训和品牌营销作用,开展标准制定、商业模式推介等工作。鼓励新型经营主体、市农业科研机构成立产业联盟,通过共同研发、科技成果产业化、融资拆借、共有品牌、统一营销等方式实现信息互通、优势互补。(市农牧局、市食药监局、市人社局等负责)
6.发挥供销合作社综合服务优势。按照自我改造、服务农民的要求,推动供销合作社拓展经营领域,由主要从事流通服务向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延伸、向全方位城乡社区服务拓展,健全供销合作社经营网络,支持流通方式和业态创新,搭建全国性和区域性电子商务平台。着力建设村级综合服务平台、网上供销社服务平台和农业物联网社会化服务平台,在农资供应、农产品流通、农村服务等重点领域和环节为农民提供便利实惠、安全优质的服务。推动供销合作社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龙头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效对接和密切合作,培育大型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开展基层供销社股份合作试点,针对农业生产重要环节,与农民签订服务协议,开展合作式、订单式服务。(市供销社等负责)
(二)不断创新农村产业融合方式
1.依托新型城镇化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完善与新型城镇化发展相适应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充分利用现有各类产业园区,加强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示范区和产业集群专业镇建设,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将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与新型城镇化建设有机结合,引导农村二三产业向县城、重点乡镇及产业园区集中。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产业融合发展,加强规划引导和市场开发,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培育农产品精深加工、商贸物流、休闲旅游等专业特色小城镇。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强化产业支撑,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鼓励和支持农村人口到城镇安家落户和发展产业,努力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稳定吸纳农业转移人口。(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住建局、市农牧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人社局、市国土资源局等负责)
2.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围绕绿色引领、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经营、产业化发展、效益化提升,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强化农产品品质、品种、品牌建设,突出农牧结合、农林结合、循环发展,调整优化粮食和特色产业种植结构,大力推进肉牛、生猪、奶牛和肉羊生产。实施种养结合循环农业示范工程,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实施绿色增效示范工程,构建粮菜兼顾、农牧结合、循环发展的新型种养结构,推动绿色农业发展。加大粮食生产、加工扶持力度,引导发展青贮玉米、饲用甜高粱、苜蓿等优质饲草料,促进粮食、经济作物、饲草料三元种植结构协调发展。积极发展林下经济,推进农林复合经营,力争建成以全国农区绿色畜牧基地、全国优质果品生产基地、甘肃东部绿色蔬菜生产基地和甘肃主粮型马铃薯生产加工基地为支撑的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市。(市农牧局、市林业局、市科技局等负责)
3.推进农业全产业链发展。鼓励开展代耕代种代收、大田托管、统防统治、烘干储藏等农业生产性服务业。认真落实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初加工用电享受农用电政策。实施“绿色农业”品牌培育计划,打造一批农产品精深加工领军企业。加强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和农产品批发市场改造升级,推进市场流通体系与储运加工布局有机衔接。在全市年度建设用地指标中单列一定比例,专门用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产地批发市场等辅助设施建设。推广农超、农企等形式的产销对接,鼓励在城市社区设立鲜活农产品直销网点。(市农牧局、市林业局、市发改委(物价局)、市质监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等负责)
4.大力发展农业新兴业态。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计划,扎实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和现代农业大数据工程建设,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推广线上营销和线下体验一体化经营模式,促进电商与经营主体的有效结合,实施“快递下乡”工程,完善配送及综合服务网络。推进现代信息技术应用于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鼓励对大田种植、畜禽养殖等进行物联网改造。采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改进监测统计、分析预警、信息发布等手段,健全农业信息监测预警体系。推动科技、人文等元素融入农业,发展农田艺术景观等创意农业。鼓励在工业园区(集中区)发展工厂化、立体化等高科技农业,提高本地鲜活农产品供应保障能力。鼓励发展农业生产租赁业务,积极探索农产品个性化定制服务、会展农业、农业众筹等新型业态。(市农牧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林业局等负责)
5.积极开发农业多种功能。挖掘农业生态、休闲、文化和非农价值,以现代农业庄园、特色产业基地、农业科技园区、美丽乡村、森林资源为载体,依托泾河、葫芦河、黑河流域和崆峒山、关山、庄浪梯田等绿水青山、田园风光、乡土文化资源优势,发展休闲度假、创意农业、农耕体验、乡村手工艺,推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健康养生等产业深度融合,实现农业从生产向生态生活、从物质向精神文化功能的拓展。深入开展省、市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创建,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提升工程及振兴传统手工艺计划,开展休闲农业绿色体验模式攻关,建设一批具有历史、地域、民族特点的特色旅游村镇和乡村旅游示范村。依托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建设一批宜游宜养的森林景区。培育一批特色明显、设施完备、服务优良的经营主体,推出纸织画、刺绣、陶瓷、伊斯兰服饰等具有地方民族特色的手工创意产品。盘活农村资产资源,引导和支持社会资本开发农民参与度高、受益面广的休闲旅游项目,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发展智慧乡村游,提高在线营销能力。加强农村传统文化保护,合理开发农业文化遗产,大力推进农耕文化教育进校园,统筹利用现有资源建设农业教育和社会实践基地,引导公众特别是中小学生参与农业科普和农事体验。将养老元素融入农业生态和休闲观光等产业链条,推进健康养老与农业产业共同发展。到2020年,建成产加销、休闲、观光、体验融为一体的农业庄园50个,创建市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企业20户,建成专业旅游村20个,休闲农业营业收入达15亿元以上。(市农牧局、市旅游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文广局、市民政局、市林业局等负责)
(三)全力推进现代农业融合发展
1.强化农业基础产业。加快推进以百万吨粮食稳产丰产和百万头肉牛、百万亩果园、百万吨蔬菜、百万亩马铃薯提质增效为重点的现代农业基础产业稳步发展,切实保障粮食安全。严守耕地红线,推进高标准农田和水路渠配套设施建设,推广全膜覆盖、免耕深耕等粮食综合增产技术,挖掘增产潜力,提高粮食产能。突出秸秆利用、品种改良等关键环节,加快红牛系列产品精深加工,拓展延伸产业链条,做强做优“平凉红牛”品牌。坚持稳定巩固规模,优化品种结构,强化果园管理,提高果品品质,加大更新改优力度,持续扩大绿色有机基地和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大力推广矮化密植栽培技术,着力提升果园管理标准化、机械化、设施化、组织化水平,深度开发果汁果醋果酒等精深加工产品,做深做强做精“平凉金果”品牌,培育发展系列品牌。优化区域布局,打造区域特色,形成区域优势,建成泾汭河川区国家级蔬菜产业园区,积极创建“平凉绿色蔬菜”品牌,带动做大做强蔬菜产业。进一步提升脱毒种薯扩繁能力,打造庄浪、静宁两县为主的粮用型马铃薯生产集中区,推进精深加工,研发高端产品,提升产业水平。(市农牧局、市林业局等负责)
2.发展农村特色产业。突出地域特色,培育发展以“甘肃黑猪”、“静宁鸡”、“小尾寒羊”、“中华鳖”等地方土特产品,促进养殖业多元化发展。以关山林缘高寒阴湿区为重点,积极推广GAP种植模式,扩大中药材基地规模。因地制宜发展核桃、油用牡丹、文冠果、芍药等木本油料,探索建立适合我市不同区域、地类和生态类型区的木本油料生产基地,引进建设精深加工项目。以保护生态环境为重点,大力推进生物育种、有机肥料、生物饲料以及农作物秸秆、农用残膜等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形成农民收入新的增长点。(市农牧局、市林业局等负责)
3.做强农产品加工业。积极争取实施国家、省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大力推进农产品分级、贮藏、保鲜、烘干等初加工,提高原料供给质量。支持返乡农民工、大学生领办创办农产品加工小微企业,支持中小型农产品加工企业稳步扩大农产品加工规模,支持农业企业整合资源,抱团发展,推进建设草畜、设施蔬菜、优质林果、马铃薯、中药材和木本油料等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加强农产品加工技术创新,改造提升加工装备设备,提高加工能力水平,推动农产品加工转型升级,促进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及综合利用加工齐头并进,实现产业链、价值链前延后伸融合发展。依托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建设农产品加工园,汇集加工、仓储、物流、信息等企业聚集发展,形成一批相互融合优势农业产业集群。到2020年,全市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达到60户以上,农副产品加工业产值达到30亿元以上。(市工信委、市农牧局、市林业局、市供销社等负责)
4.引导农村产业集聚发展。加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与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效衔接,完善县域产业空间布局和功能定位。通过农村闲置宅基地整理、土地整治等新增的耕地和建设用地,优先用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创建国家、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推动市级现代农业示范区转型升级,加强省、市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完善配套服务体系,形成农产品集散中心、物流配送中心和展销中心。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扶持发展一乡(县)一业、一村一品,鼓励龙头企业和涉农骨干企业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积极推进“公司+基地+商标+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大力培育农产品品牌,加快培育乡村手工艺品和农村土特产品品牌,新增一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三品一标”农产品。依托现代农业产业园和农业龙头企业,推进实施生物育种、农产品精深加工、智能农业等重大农业项目建设,培育农业科技创新应用企业集群。(市发改委、市农牧局、市林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环保局等负责)
5.开展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围绕产业融合模式、主体培育、政策创新和投融资机制,积极开展不同类型、多种方式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创建活动,形成一批融合发展模式和业态,打造一批农村产业融合领军企业,推进试点示范农村产业融合提质增效升级。支持我市各县(区)争创省级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县(区),每县(区)打造2个试点示范村、3个试点示范企业和5个试点示范合作社。(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农牧局、市工信委、市旅游局、市商务局等负责)
(四)努力提升农业基础保障能力
1.加强农产品市场和流通设施建设。加快建设一批农产品产地交易市场,改造提升农产品集贸市场8个、农产品批发市场5个,支持新建一批农产品外销直销点,积极创造条件建设西部(平凉)国际农产品交易中心。加快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形成线上线下融合、农产品进城与农资下乡双向流通的格局。以北京、西安、兰州和“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为重点,举办农产品推介展示活动,提高平凉特色农产品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加强农产品仓储物流设施建设,改造和新建一批农产品产地预冷、销地冷藏和保鲜加工设施,提升冷链运输规模化、集约化水平,降低农产品外销成本。到2020年,争取全市农产品商品率提高3个百分点,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20亿元以上,农产品出口额达到10亿元以上。(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农牧局、市交通局、市工信委等负责)
2.加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完善农村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积极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 “6873”交通突破行动和“6363”水利保障行动计划。统筹实施平凉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继续加强农村土地整治和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改造提升中低产田。把财政支持的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放在农村,建好、管好、护好、营运好,促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互联互通、共建共享。强化农村饮水水源保护,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推动城乡供水管网互联互通。积极推进白龙江饮水平凉受水区配套工程、引洮供水二期静宁县配套工程前期工作,加快推进崆峒水库改扩建、灵台新集、泾川盘口3座中型水库、庄浪梁河水库、华亭后河水库等14座小型水库工程前期,争取及早开工建设,启动实施高效节水灌区灌溉配套与节水改造、五小水利工程等农田水利设施项目,不断增强农村水利基础。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开展农村“低电压”综合治理。加快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客运网络,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实现全市具备条件建制村通班车。推动农村互联网提速降费,加快实现行政村宽带全覆盖。加强农村环境整治和生态保护,建设持续健康和环境友好的新农村。统筹规划建设农村物流设施,形成完善的农村物流网络体系。完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道路、供电、供水、停车场、观景台、游客接待中心等配套设施。加强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务局、市能源局、市交通局、市工信委、市农牧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市林业局等负责)
3.推广普及农业生产装备。围绕高效农业、节水农业、设施农业发展需求,推动与农产品生产、加工相配套的农业装备推广和应用,全面提升农业生产科学化水平。重点推广实施喷滴灌、PE管材节水设施装备,微耕机、拖拉机农机装备,智能温室、湿帘降温农业智能设备,育苗盘、农膜、大棚设施等农业生产设施,蔬菜、水果、禽蛋农产品包装材料,自动孵化、喂料机、喷淋标准化养殖设备,果蔬分选、果汁压榨果品加工设备技术应用。积极培育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和农机租赁公司,为农民提供农机服务。到2020年,全市建成100个农机专业合作社,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50%以上。(市农牧局、市发改委等负责)
4.增强农产品原料保障能力。进一步突出牛、果、菜等特色产业优势,着力优化区域布局,扩大基地规模,提升产品质量,增强农产品原料保障能力。稳定500万亩粮食、 10万亩油菜生产基地,以崆峒区和泾川、灵台、崇信县为重点建设50万亩蔬菜生产基地,以华亭、灵台县为重点建设10万亩中药材生产基地。以崆峒区、灵台县为重点建设年出栏20万头肉牛生产基地,以泾川县为重点建设2500吨禽蛋生产基地。支持市内农业企业和种养大户走出平凉,创建蔬菜、水果、畜禽养殖等生产基地,做大产业规模。支持市内龙头企业与市外农业经营者建立紧密合作关系,形成稳定的农产品原料供给链。(市农牧局、市林业局等负责)
5.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实施农业标准化战略,加快构建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保障体系。积极创建园艺、果品、养殖等标准化示范园,到2020年,全市“三品一标”农产品占到生产总规模的55%以上。大力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严格控制使用量,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制,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农产品综合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9%以上。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建成市、县(区)、乡、村相对独立的监管体系。全面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追溯体系建设,建立全程可追溯、互联共享的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农产品市级可追溯率达到60%以上。(市食药监局、市农牧局等负责)
(五)建立农村产业融合利益联结机制
1.创新发展订单农业。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平等互利基础上,与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规范签订农产品购销合同,合理确定收购价格,形成稳定的购销关系。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稳定的原料生产基地,为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提供贷款担保,资助订单农户参加农业保险。鼓励农产品产销合作,建立技术开发、生产标准和质量追溯体系,设立共同营销基金,打造联合品牌,降低经营风险,实现利益共享。(市农牧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平凉银监分局等负责)
2.鼓励发展股份合作。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到户、集体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到户,通过“资源变股权、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让农民获得更多的集体资产收益。县(区)政府可探索制定发布农用地基准地价,为农户土地入股或流转提供参考依据。开展以土地、林地为基础的各种形式合作,凡是享受财政投入或政策支持的承包经营者均应成为股东方,并采取“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形式,让农户分享加工、销售环节收益。开展农民土地股份合作社建设试点,引导农户自愿以土地经营权等入股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形成以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入股的利润分配机制,切实保障土地经营权入股部分的收益。(市农牧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等负责)
3.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坚持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社会资本围绕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需求参与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优化农村市场环境,鼓励各类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利用农村荒山、荒沟、荒丘、荒滩资源发展多种经营,开展农业环境治理、农田水利建设和生态修复。积极争取中央专项建设基金和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投资基金,支持社会资本投资的农业项目建设。各级政府相关扶持政策对各类社会资本投资项目同等对待。对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连片面积达到一定规模的高标准农田、生态公益林等,允许在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坚持节约集约用地的前提下,利用一定比例的土地开展观光和休闲度假旅游、加工流通等经营活动。能够商业化运营的农村服务业,积极向社会资本全面开放。积极引导市外投资商投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务局、市农牧局、市商务局、市林业局、市旅游局等负责)
4.强化工商企业社会责任。鼓励和支持从事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工商企业优先聘用流转出土地的农民,为其提供技能培训、就业岗位和社会保障,增加农民务工收入。引导工商企业发挥自身优势,辐射带动农户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提高管理水平,促进农户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经营。完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认定监测制度,实行动态管理,逐步建立社会责任报告制度。强化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联农带农激励机制,各级政府相关扶持政策与利益联结机制相挂钩。(市农牧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商局等负责)
5.健全风险防范机制。稳定土地流转关系,推广实物计租货币结算、租金动态调整等计价方式,确保农民获得稳定的租金收入。规范工商资本租赁农地行为,合理确定土地流转规模,建立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分级备案制度。建立土地流转、订单农业等风险保障金制度,并探索与农业保险、担保相结合,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增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契约意识,鼓励制定适合农村特点的信用评级方法体系。制定和推行涉农合同示范文本,依法打击涉农合同欺诈违法行为。加强土地流转、订单等合同履约监督,建立健全纠纷调解仲裁体系,保护双方合法权益。(市农牧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人行平凉中心支行、市工商局、平凉银监分局等负责)
(六)完善农村产业融合服务体系
1.完善多渠道农村产业融合服务。发挥供销、邮政、农技等部门在网络渠道、品牌信誉和技术人才方面优势,拓展服务领域,推动其由单一服务环节向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延伸,在农资供应、农产品流通、农村服务等重点领域和环节为农民提供公益性、普惠式服务。引导龙头企业重点发展农产品加工、电子商务和种苗统供、产品统销等社会化服务,鼓励专业合作社开展代耕代收、统防统治、贮藏保鲜、农机具维修等市场化服务,支持行业协会开展标准制订、商业模式推介、质量检测、信用评估等专业化服务。支持农业企业、科研机构等开展产业融合发展的科技创新,积极开发农产品加工贮藏、分级包装等新技术。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持发展一批专业化农业服务组织。鼓励金融机构围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创新产品和服务方式,有针对性提供信贷、结算、保险等金融服务。(市农牧局、市供销社、市金融办、市工商局、市科技局等负责)
2.建设农村公共服务平台。以县(区)为基础,搭建农村综合性信息化服务平台,提供电子商务、乡村旅游、农业物联网、价格信息、公共营销等服务,实现农业公共信息资源的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互联、互通、共享。优化农村创业孵化平台,建立在线技术支持体系,提供设计、创意、技术、市场、融资等定制化解决方案及其他创业服务。建设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推进已有的农村产权流转平台提供交易服务,鼓励建立新的交易平台。采取政府购买、资助、奖励等形式,引导科研机构、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等提供公共服务。(市农牧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委、市商务局等负责)
3.提升农村流通服务能力。加快县(区)农产品交易和大型综合商品交易市场建设,新建7个县级农资连锁配送中心,规范建设500个村级农资放心店。培育发展农产品流通企业,引导推行农超对接、冷链物流、仓储配送、连锁分销等现代营销流通方式,实现电子商务村级全覆盖。加强与国内主要期货交易所的协作,支持龙头企业开展农产品期货交易。促进产业基地与农产品精深加工、商贸物流和服务业的深度融合,增强二三产业对农民增收的拉动作用,尽快形成覆盖全市的区域性专业市场、产地集散市场以及配套的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农牧局等负责)
4.创新农村金融服务。发展农村普惠金融,优化县域以下金融机构网点布局,推动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发挥财政资金作用,通过贴息、政策性担保、风险补偿、保险补贴等方式,持续推进农村金融服务创新。鼓励金融机构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紧密合作关系,推广产业链金融模式,加大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信贷支持。稳妥有序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积极发展林权、农业厂房抵押和生产订单、农业保单质押等业务,探索水工程所有权、使用权抵押贷款。大力发展“三农”保险,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重点,积极推广政策性保险附加商业保险试点,完善政策性森林保险政策机制。鼓励开展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融资租赁业务。积极推动涉农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等多种债务融资工具,扩大融资规模。加强涉农信贷与保险合作,拓宽农业保险保单质押范围。推进建立农业信贷担保企业,完善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规范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稳妥开展农民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试点,加强对开展信用互助业务的农民互助社准入资格审查和持续性经营的监管。充分发挥保险机制融资增信作用,探索建立政府、银行、保险三方合作机制。(市工信委、市商务局、市扶贫办、市政府金融办、人行平凉中心支行、市财政局、平凉银监分局、市农牧局、市发改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等负责)
5.强化人才和科技支撑。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家庭林场主、农民合作社骨干等为重点,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鼓励各类科技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到农村创业,落实国家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三年行动计划和现代青年农场主计划,推进百万乡村旅游创客行动。探索农业科研成果权益分配激励机制,完善涉农科技人才流动和兼职制度。深入推进科技进村入户工程,扎实开展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农技人员包村联户服务和果畜牧科技进万家活动。(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农牧局、市发改委、市旅游局等负责)
6.支持贫困乡镇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加大贫困乡镇产业扶贫力度,支持贫困乡镇立足当地资源优势,发展特色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和乡村旅游、电子商务等农村服务业。对贫困乡镇符合当地条件、适应市场需求的农村产业融合项目,优先申报国家专项建设基金和相关扶持资金。鼓励中心城市、县城及经济发展较好的乡镇与贫困乡镇开展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合作。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投资贫困乡镇农村产业融合项目。(市发改委、市扶贫办、市农牧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局等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各县区要强化主体责任,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引导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向农村产业融合集聚。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全市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工作的指导、协调和考核,同时结合工作职能,抓紧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市农牧局、各县区政府等负责)
(二)突出规划引领。各县区、各部门要深入研究,理清产业融合发展中的特点、优势、短板,找准突破口,与城镇化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农业产业发展等规划相衔接,抓紧制定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规划,明确产业融合发展的思路、重点、措施、目标,谋划一批推动产业融合发展的支撑项目,实施不同类型、方式的试点示范,推动农村产业融合有序发展。(市发改委、市农牧局等负责)
(三)落实支持政策。积极争取国家、省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政策资金支持,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扶持政策。扩大农产品加工企业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全面落实农产品初加工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小微企业税收扶持政策,积极支持“互联网+现代农业”等新型业态和模式发展。统筹安排财政涉农资金,加大对农村产业融合投入。创新政府涉农资金使用和管理方式,积极探索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设立基金、贷款贴息等方式,带动社会资本向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扩大林权抵押贷款规模,推动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加大金融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金融办、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等负责)
(四)强化招商引资。建立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招商项目库,增强招商引资针对性。建立农业产业招商激励机制,引进大企业大集团投资建设一批技术含量高、产品竞争力强、生产规模大、示范带动广的重点项目,推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鼓励涉农企业围绕产业链延伸,以商招商,优势互补,做大做强。强化招商服务,在项目规划、立项、申报、审批、落地等重点环节提供高效便捷服务,确保招商项目落地。(市招商局、市农牧局、市发改委等负责)
(五)开展试点示范。围绕产业融合创新模式、主体培育、政策创新和投融资机制创新,开展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积极探索和总结成功做法,总结经验,推进全市农村产业融合加快发展。各级各部门要定期对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工作推进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推动政策举措落到实处。(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农牧局、市工信委、市商务局、市旅游局等负责)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