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620800/2022020014
-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 发文机关: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2-03-08
- 发文字号:平政办发〔2022〕25号
- 发布日期:2022-03-08
- 有 效 性:
- 标 题: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平凉市各县(市、区)2030年水资源管理控制指标的通知
- 内容概述: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平凉市各县(市、区)2030年水资源管理控制指标的通知
平政办发〔2022〕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按照甘肃省水利厅《关于调整白龙江引水工程平凉市受水县区用水总量指标的函》(甘水资源〔2022〕46)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确保水资源配置与县区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相协调,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各县(市、区)2030年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和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等指标分解下达。
各县(市、区)及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水资源管理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认真落实水资源管控目标,确保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水资源保障。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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