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项目区群众就业增收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 时间:2022-12-31 08:40
  • 来源: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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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以工代赈是促进群众就近就业增收、提高劳动技能的一项重要政策,能为群众特别是农民工、脱贫人口等规模性提供务工岗位,是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支持人民群众通过劳动增加收入创造幸福生活的重要方式。“十四五”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先后印发《全国“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关于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坚守“赈”的初心充分发挥以工代赈政策功能的意见》等政策文件,积极实施以工代赈,充分吸纳当地群众务工就业,为提高劳动者素质、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差距、推动实现共同富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为充分发挥以工代赈政策作用,进一步促进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增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2〕58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22〕12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发展改革委研究制定了我市《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项目区群众就业增收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经征求各县(市、区)和16个部门(单位)意见并修改完善后以市政府办名义正式印发执行。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五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市第五次党代会工作部署,充分发挥以工代赈政策效应及拓岗位、稳就业、保民生的重要作用,通过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有效带动大量群众特别是低收入群体、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就业困难群众参与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实现就地就近就业、提高就业技能、激发内生动力、拓宽收入渠道。

第二部分,重点工程项目实施以工代赈建设领域和范围。可以概括为“瞄准一个重点、聚焦七大领域”。“一个重点”即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项目,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符合进度要求等前提下,按照“应用尽用、能用尽用”的原则,结合当地群众务工需求,尽可能多地通过实施以工代赈帮助当地群众就近务工实现就业增收;同时,鼓励非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项目、政策性金融性开发工具和地方政府专项债项目积极采取以工代赈方式扩大就业容量。“七大领域”即围绕交通、水利、农业农村、城镇建设、生态环境、能源、灾后恢复重建等七个领域,充分挖掘相关项目主体工程及附属临建、工地服务保障、建后管护等方面的用工潜力。

第三部分,重点工作任务。共包括5方面内容。一是研究制定各领域重点工程项目中能够实施以工代赈的建设任务和用工环节指导目录。二是列出适用以工代赈的重点工程项目,分领域逐级制定年度重点项目清单。三是项目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与业主单位、施工单位建立劳务沟通协调机制,组织动员当地群众积极参与工程建设,优先吸纳易地搬迁安置区劳动力、返乡农民工、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四是项目施工单位尽量扩充以工代赈就业岗位容量,合理确定以工代赈劳务报酬标准,尽可能增加劳务报酬发放规模。五是项目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联合项目施工单位,统筹各类符合条件的培训资金和资源,充分利用项目施工场地、机械设备等,开展劳动技能培训和安全生产培训。

第四部分,严格规范项目管理。围绕项目前期、建设、管理过程3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项目前期阶段,项目业主单位在开展重点工程项目可研、初设或施工图等文件编制和有关主管部门在批复时,都要以适当形式体现以工代赈政策要求。项目建设阶段要压实各方责任,加强对劳务报酬发放情况的检查,坚决杜绝劳务报酬发放过程中拖欠克扣、弄虚作假等行为。项目管理过程要强化全链条全领域监管,项目建成后,项目竣工验收单位要对以工代赈实施情况联合开展综合评价。

      第五部分,组织保障措施。共包括4方面内容。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省级协调、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相关行业部门要密切配合,统筹推进重点工程项目实施以工代赈,项目所在县(市、区)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抓好具体工作落实。二是加强资金保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向上争取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实施一批重点工程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劳务报酬占中央资金比例提高到30%以上;利用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方向)支持符合政策规定和条件的农村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三是加强监管评估。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定期调度重点工程项目实施以工代赈工作进展,并纳入现有以工代赈工作成效综合评价范围,对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的县(区)通过申报、安排以工代赈专项投资等方式予以支持。四是做好政策推广。各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要加强重点工程项目实施以工代赈政策宣传,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营造大力实施以工代赈的良好舆论氛围。


      相关链接: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项目区群众就业增收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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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项目区群众就业增收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时间:2022-12-31 08:40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以工代赈是促进群众就近就业增收、提高劳动技能的一项重要政策,能为群众特别是农民工、脱贫人口等规模性提供务工岗位,是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支持人民群众通过劳动增加收入创造幸福生活的重要方式。“十四五”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先后印发《全国“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关于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坚守“赈”的初心充分发挥以工代赈政策功能的意见》等政策文件,积极实施以工代赈,充分吸纳当地群众务工就业,为提高劳动者素质、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差距、推动实现共同富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为充分发挥以工代赈政策作用,进一步促进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增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2〕58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22〕12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发展改革委研究制定了我市《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项目区群众就业增收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经征求各县(市、区)和16个部门(单位)意见并修改完善后以市政府办名义正式印发执行。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五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市第五次党代会工作部署,充分发挥以工代赈政策效应及拓岗位、稳就业、保民生的重要作用,通过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有效带动大量群众特别是低收入群体、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就业困难群众参与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实现就地就近就业、提高就业技能、激发内生动力、拓宽收入渠道。

第二部分,重点工程项目实施以工代赈建设领域和范围。可以概括为“瞄准一个重点、聚焦七大领域”。“一个重点”即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项目,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符合进度要求等前提下,按照“应用尽用、能用尽用”的原则,结合当地群众务工需求,尽可能多地通过实施以工代赈帮助当地群众就近务工实现就业增收;同时,鼓励非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项目、政策性金融性开发工具和地方政府专项债项目积极采取以工代赈方式扩大就业容量。“七大领域”即围绕交通、水利、农业农村、城镇建设、生态环境、能源、灾后恢复重建等七个领域,充分挖掘相关项目主体工程及附属临建、工地服务保障、建后管护等方面的用工潜力。

第三部分,重点工作任务。共包括5方面内容。一是研究制定各领域重点工程项目中能够实施以工代赈的建设任务和用工环节指导目录。二是列出适用以工代赈的重点工程项目,分领域逐级制定年度重点项目清单。三是项目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与业主单位、施工单位建立劳务沟通协调机制,组织动员当地群众积极参与工程建设,优先吸纳易地搬迁安置区劳动力、返乡农民工、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四是项目施工单位尽量扩充以工代赈就业岗位容量,合理确定以工代赈劳务报酬标准,尽可能增加劳务报酬发放规模。五是项目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联合项目施工单位,统筹各类符合条件的培训资金和资源,充分利用项目施工场地、机械设备等,开展劳动技能培训和安全生产培训。

第四部分,严格规范项目管理。围绕项目前期、建设、管理过程3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项目前期阶段,项目业主单位在开展重点工程项目可研、初设或施工图等文件编制和有关主管部门在批复时,都要以适当形式体现以工代赈政策要求。项目建设阶段要压实各方责任,加强对劳务报酬发放情况的检查,坚决杜绝劳务报酬发放过程中拖欠克扣、弄虚作假等行为。项目管理过程要强化全链条全领域监管,项目建成后,项目竣工验收单位要对以工代赈实施情况联合开展综合评价。

      第五部分,组织保障措施。共包括4方面内容。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省级协调、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相关行业部门要密切配合,统筹推进重点工程项目实施以工代赈,项目所在县(市、区)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抓好具体工作落实。二是加强资金保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向上争取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实施一批重点工程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劳务报酬占中央资金比例提高到30%以上;利用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方向)支持符合政策规定和条件的农村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三是加强监管评估。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定期调度重点工程项目实施以工代赈工作进展,并纳入现有以工代赈工作成效综合评价范围,对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的县(区)通过申报、安排以工代赈专项投资等方式予以支持。四是做好政策推广。各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要加强重点工程项目实施以工代赈政策宣传,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营造大力实施以工代赈的良好舆论氛围。


      相关链接: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项目区群众就业增收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