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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620800/2022020066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 发文机关: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2-10-16
  • 标       题: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平凉市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 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平政办发〔2022〕124号
  • 发布日期:2022-10-16
  • 主  题  词: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时间:2022-10-16 11:47
  •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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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平凉工业园区(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平凉市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凉市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

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2〕32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企业、个人全生命周期相关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实现“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按照全省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企业群众办事更高效、更便利为导向,聚焦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涉及面广、办理量大、办理频率高、办理时间相对集中的政务服务事项,通过业务协同、信息共享、流程再造,实行“一件事一次办”,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套餐式、主题式服务,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增强企业群众办事的体验感和获得感。

二、工作目标

2022年底前,完善优化办理流程、建立协同联动机制、推动“一件事一次办”实质运行。围绕个人从出生到身后全生命周期重要阶段,实现新生儿出生、教育学习、灵活就业、公民婚育、扶残助困、军人退役、二手房转移登记及水电气联动过户、户口迁移、企业职工退休、公民身后等10项个人政务服务事项集成服务、一次办理;围绕企业从开办到注销全生命周期重要阶段,实现企业开办、企业准营、企业变更、员工录用、纳税缴费、涉企不动产登记、企业简易注销等7项涉企政务服务事项集成服务、一次办理。

2025年底前,进一步拓展“一件事一次办”服务领域、扩大事项范围,推动20项以上个人政务服务事项“一次办”、15项以上企业政务服务事项“一次办”,实现个人、企业全生命周期事项“全覆盖”,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

三、工作任务

(一)“一件事一次办”的事项及工作责任。

1.企业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事项。

(1)企业开办。涉及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备案、发票领用、企业社会保险登记、银行账户开设、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等6项。(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税务局、人行平凉市中心支行)

(2)企业准营。涉及食品经营许可、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公众聚焦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等4项。(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责任部门:市住建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3)企业变更。涉及变更登记、股权出质、税务信息变更等3项。(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责任部门:市税务局)

(4)员工录用。涉及就业登记、职工参保登记(社会保险)、社会保障卡申领、档案的接收和转递(流动人员)、职工参保登记(基本医疗保险)、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等6项。(牵头部门:市人社局;责任部门:市医疗保障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5)纳税缴费。涉及发票票种核定、企业印制发票审批、代开发票等3项。(责任部门:市税务局)

(6)涉企不动产登记。涉及不动产统一登记、房地产交易税费申报等2项。(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局;责任部门:市住建局、市税务局)

(7)企业简易注销。涉及税务注销、企业注销登记、银行账户注销等3项。(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责任部门:市税务局、人行平凉市中心支行)

2.个人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事项。

(1)新生儿出生。涉及出生医学证明签发、预防接种证办理、户口登记、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基本医疗保险)、社会保障卡申领等5项。(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医疗保障局、市人社局)

(2)教育学习。涉及学校信息查询、教师资格认定、学历认证、毕业证书的核准验印、学生省内转学确认等5项。(责任部门:市教育局)

(3)灵活就业。涉及就业登记、档案接收和传递(流动人员)、社会保险登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申报等5项。(牵头部门:市人社局;责任部门:市医疗保障局、市税务局)

(4)公民婚育。涉及内地居民婚姻登记、生育登记等2项。(牵头部门:市民政局;责任部门:市卫生健康委)

(5)扶残助困。涉及残疾证办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格认证,低保、特困等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等4项。(牵头部门:市残联;责任部门:市民政局、市医疗保障局、市人社局)

(6)军人退役。涉及退役报到、户口登记(退役军人恢复户口)、核发居民身份证、预备役登记、社会保险登记、军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的给付等9项。(牵头部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医疗保障局)

(7)二手房转移登记及水电气联动过户。涉及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房地产交易税费申报、不动产统一登记、电表过户、水表过户、天然气过户等6项。(牵头部门:市住建局;责任部门:市税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

(8)户口迁移。涉及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户口迁移 、身份证(临时)办理等3项。(责任部门:市公安局)

(9)企业职工退休。涉及职工正常退休(职)申请、职工提前退休(退职)申请 、职工参保登记(基本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提取(离退、退休)等4项。(牵头部门:市人社局;责任部门:市医疗保障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10)公民身后。涉及出具死亡证明(正常死亡)、出具死亡证明(非正常死亡)、出具火化证明、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待遇申领(养老保险)、遗属待遇申领,死亡、宣告死亡办理户口注销,注销驾驶证、住房公积金提取(死亡)等9项(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医疗保障局、市人社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二)优化“一件事一次办”的服务模式。

由牵头部门负责,责任部门(单位)配合,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科学设计流程。“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对涉及事项设定依据、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结时限、收费标准、办理结果等要素进行梳理,合理调整前后置顺序,优化办理要素和业务流程,形成“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办理标准化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编制公布形式直观、易看易懂的“一件事一次办”流程图,通过政务服务网、政务新媒体、大厅指示牌等多渠道多方式展示,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清晰指引。

2.简化申报方式。对“一件事一次办”涉及的多个政务服务事项的申请材料和表单,通过归并、数据共享等方式进行精简、优化,取消合并审查内容相近、重复设置、非必要性的环节,推行共享数据自动调用、个性信息自行填报、申请表单自动生成,实现“多表合一、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次提交”。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并行办理的事项外,企业和群众可根据实际需求自主选择“一件事一次办”涉及的全部或部分事项。

3.建立联办机制。“一件事一次办”涉及各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优化内部流程、建立联办机制。对“一件事一次办”的相关事项,全流程属于同一部门多个科室办理的,有关部门要整合内部办理流程,取消不必要的审核环节;对全流程涉及多个部门的,各牵头部门要积极主动推进实施,其他环节办理责任部门要积极配合牵头部门,梳理事项办理的审批条件、所需材料、压缩流程,推进办理“一件事”业务协同、系统整合、数据共享,实行集成服务,统一受理、同步评估、并联审批、一口出件。

(三)加强“一件事一次办”支撑能力建设。

1.设置线下综合窗口。市、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置“一件事一次办”综合窗口,由中心安排人员值守,主要负责“一件事一次办”政策宣传、咨询解答、协调联络工作,负责以“授权委托”方式进驻单位“一件事一次办”的“综合受理、按责转办和统一出件”工作。“一件事一次办”各牵头部门要在政务服务大厅所在区域单设“一件事一次办”综合受理窗口(专窗),并安排人员值守,统一受理“一件事一次办”办件,综合受理窗口受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综合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接收,并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出具材料补齐补正通知书,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暂未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的事项由相关牵头部门在本部门自行设立的办事大厅统筹设立“一件事一次办”综合窗口,负责提供咨询、引导、收件、受理、出件等服务。全面推行“一件事一次办”向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延伸,有条件的县(市、区)可将“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延伸到村(社区)便民服务站。

2.开通线上服务专栏。要充分利用全省统一事项管理、身份认证、数据共享等公共支撑能力,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优化升级“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办理系统,上线企业服务和个人服务“一件事一次办”模块,实现“一件事一次办”主题事项申请场景引导管理、审批流程配置、表单和材料自动分发、统一发证等功能。依托甘肃政务服务网和甘快办APP“一件事一次办”专栏提供统一的线上申办入口,为申请人提供网上申请场景式引导和主题式套餐式办事体验。

3.推进“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办理数据按需共享应用。要按照省级部署安排,推动“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办理相关业务系统互联互通,要按照“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办理业务流程,梳理数据共享需求、电子证照社会化应用场景清单,发挥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作用,明确数据共享供需对接、规范使用、争议处理、安全管理、技术支撑等制度流程,推进跨部门、跨层级数据依法依规有序共享。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10月15日—11月15日):基础部署。市级全面梳理公布涉企7项、个人10项“一件事一次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服务指南、办理流程图。完成综合受理窗口设置、网上栏目开通、综合受理人员配备、业务培训等线下线上承载能力建设工作。模拟“一件事一次办”办理流程,重点对办件受理、材料流转、平台数据录入等环节进行测试演示,确保“一件事一次办”各项环节合理、流程顺畅。

第二阶段(11月15日—12月15日):推进实施。全面启动“一件事一次办”服务,全市实现涉企7项、个人10项“一件事一次办”线下落地,“一件事一次办”平台在线运行。各牵头部门收集汇总业务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难点堵点问题,市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推动解决。

第三阶段(12月15日—12月31日):固化提升。通过举办媒体体验日等活动,利用电视台、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广泛宣传推广我市“一件事一次办”工作做法、典型经验,打造“一件事一次办”平凉品牌。全面总结“一件事一次办”经验,固化改革成果,建立“一件事一次办”标准规范。

各县(市、区)、平凉工业园区(高新区)比照市级事项清单和责任分解情况,同步开展“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确保全市各级年底前全面完成。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各县(市、区)、平凉工业园区(高新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把党的领导贯穿推动“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的全过程、各领域、各环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分管领导要具体协调、具体抓促、具体推动,保证改革举措和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各县(市、区)、平凉工业园区(高新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一件事一次办”保障力度,确保人、财、物保障到位。

(二)明确责任,强化落实。市公管办、各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要充分履行“一件事一次办”牵头抓总职责,组织协调、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全力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各牵头部门要切实承担起牵头职责,组织开展联合审查、联合勘查,及时汇集、反馈审批信息,及时解决或反馈业务流转出现的问题,不断完善联办机制。各责任部门要积极配合、主动作为,及时流转办理信息,推动业务规范办理,要及时向牵头部门反馈办理中存在的问题,共同提高联办质量。

(三)积极宣传,强化督导。各县(市、区)、平凉工业园区(高新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宣传“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加强对“一件事一次办”全流程操作指南的解读解说,不断提高公众认知度和社会应用水平。市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一件事一次办”工作开展情况纳入2022年“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考核评估范畴。市政府办将会同市公管办等部门,适时对各县(市、区)、平凉工业园区(高新区)、市直各有关部门“一件事一次办”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适时通报、督促推进,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附: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平凉市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 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相关链接:《平凉市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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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10-16 11:47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平凉工业园区(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平凉市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凉市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

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2〕32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企业、个人全生命周期相关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实现“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按照全省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企业群众办事更高效、更便利为导向,聚焦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涉及面广、办理量大、办理频率高、办理时间相对集中的政务服务事项,通过业务协同、信息共享、流程再造,实行“一件事一次办”,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套餐式、主题式服务,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增强企业群众办事的体验感和获得感。

二、工作目标

2022年底前,完善优化办理流程、建立协同联动机制、推动“一件事一次办”实质运行。围绕个人从出生到身后全生命周期重要阶段,实现新生儿出生、教育学习、灵活就业、公民婚育、扶残助困、军人退役、二手房转移登记及水电气联动过户、户口迁移、企业职工退休、公民身后等10项个人政务服务事项集成服务、一次办理;围绕企业从开办到注销全生命周期重要阶段,实现企业开办、企业准营、企业变更、员工录用、纳税缴费、涉企不动产登记、企业简易注销等7项涉企政务服务事项集成服务、一次办理。

2025年底前,进一步拓展“一件事一次办”服务领域、扩大事项范围,推动20项以上个人政务服务事项“一次办”、15项以上企业政务服务事项“一次办”,实现个人、企业全生命周期事项“全覆盖”,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

三、工作任务

(一)“一件事一次办”的事项及工作责任。

1.企业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事项。

(1)企业开办。涉及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备案、发票领用、企业社会保险登记、银行账户开设、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等6项。(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税务局、人行平凉市中心支行)

(2)企业准营。涉及食品经营许可、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公众聚焦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等4项。(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责任部门:市住建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3)企业变更。涉及变更登记、股权出质、税务信息变更等3项。(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责任部门:市税务局)

(4)员工录用。涉及就业登记、职工参保登记(社会保险)、社会保障卡申领、档案的接收和转递(流动人员)、职工参保登记(基本医疗保险)、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等6项。(牵头部门:市人社局;责任部门:市医疗保障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5)纳税缴费。涉及发票票种核定、企业印制发票审批、代开发票等3项。(责任部门:市税务局)

(6)涉企不动产登记。涉及不动产统一登记、房地产交易税费申报等2项。(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局;责任部门:市住建局、市税务局)

(7)企业简易注销。涉及税务注销、企业注销登记、银行账户注销等3项。(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责任部门:市税务局、人行平凉市中心支行)

2.个人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事项。

(1)新生儿出生。涉及出生医学证明签发、预防接种证办理、户口登记、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基本医疗保险)、社会保障卡申领等5项。(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医疗保障局、市人社局)

(2)教育学习。涉及学校信息查询、教师资格认定、学历认证、毕业证书的核准验印、学生省内转学确认等5项。(责任部门:市教育局)

(3)灵活就业。涉及就业登记、档案接收和传递(流动人员)、社会保险登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申报等5项。(牵头部门:市人社局;责任部门:市医疗保障局、市税务局)

(4)公民婚育。涉及内地居民婚姻登记、生育登记等2项。(牵头部门:市民政局;责任部门:市卫生健康委)

(5)扶残助困。涉及残疾证办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格认证,低保、特困等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等4项。(牵头部门:市残联;责任部门:市民政局、市医疗保障局、市人社局)

(6)军人退役。涉及退役报到、户口登记(退役军人恢复户口)、核发居民身份证、预备役登记、社会保险登记、军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的给付等9项。(牵头部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医疗保障局)

(7)二手房转移登记及水电气联动过户。涉及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房地产交易税费申报、不动产统一登记、电表过户、水表过户、天然气过户等6项。(牵头部门:市住建局;责任部门:市税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

(8)户口迁移。涉及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户口迁移 、身份证(临时)办理等3项。(责任部门:市公安局)

(9)企业职工退休。涉及职工正常退休(职)申请、职工提前退休(退职)申请 、职工参保登记(基本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提取(离退、退休)等4项。(牵头部门:市人社局;责任部门:市医疗保障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10)公民身后。涉及出具死亡证明(正常死亡)、出具死亡证明(非正常死亡)、出具火化证明、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待遇申领(养老保险)、遗属待遇申领,死亡、宣告死亡办理户口注销,注销驾驶证、住房公积金提取(死亡)等9项(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医疗保障局、市人社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二)优化“一件事一次办”的服务模式。

由牵头部门负责,责任部门(单位)配合,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科学设计流程。“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对涉及事项设定依据、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结时限、收费标准、办理结果等要素进行梳理,合理调整前后置顺序,优化办理要素和业务流程,形成“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办理标准化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编制公布形式直观、易看易懂的“一件事一次办”流程图,通过政务服务网、政务新媒体、大厅指示牌等多渠道多方式展示,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清晰指引。

2.简化申报方式。对“一件事一次办”涉及的多个政务服务事项的申请材料和表单,通过归并、数据共享等方式进行精简、优化,取消合并审查内容相近、重复设置、非必要性的环节,推行共享数据自动调用、个性信息自行填报、申请表单自动生成,实现“多表合一、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次提交”。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并行办理的事项外,企业和群众可根据实际需求自主选择“一件事一次办”涉及的全部或部分事项。

3.建立联办机制。“一件事一次办”涉及各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优化内部流程、建立联办机制。对“一件事一次办”的相关事项,全流程属于同一部门多个科室办理的,有关部门要整合内部办理流程,取消不必要的审核环节;对全流程涉及多个部门的,各牵头部门要积极主动推进实施,其他环节办理责任部门要积极配合牵头部门,梳理事项办理的审批条件、所需材料、压缩流程,推进办理“一件事”业务协同、系统整合、数据共享,实行集成服务,统一受理、同步评估、并联审批、一口出件。

(三)加强“一件事一次办”支撑能力建设。

1.设置线下综合窗口。市、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置“一件事一次办”综合窗口,由中心安排人员值守,主要负责“一件事一次办”政策宣传、咨询解答、协调联络工作,负责以“授权委托”方式进驻单位“一件事一次办”的“综合受理、按责转办和统一出件”工作。“一件事一次办”各牵头部门要在政务服务大厅所在区域单设“一件事一次办”综合受理窗口(专窗),并安排人员值守,统一受理“一件事一次办”办件,综合受理窗口受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综合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接收,并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出具材料补齐补正通知书,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暂未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的事项由相关牵头部门在本部门自行设立的办事大厅统筹设立“一件事一次办”综合窗口,负责提供咨询、引导、收件、受理、出件等服务。全面推行“一件事一次办”向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延伸,有条件的县(市、区)可将“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延伸到村(社区)便民服务站。

2.开通线上服务专栏。要充分利用全省统一事项管理、身份认证、数据共享等公共支撑能力,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优化升级“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办理系统,上线企业服务和个人服务“一件事一次办”模块,实现“一件事一次办”主题事项申请场景引导管理、审批流程配置、表单和材料自动分发、统一发证等功能。依托甘肃政务服务网和甘快办APP“一件事一次办”专栏提供统一的线上申办入口,为申请人提供网上申请场景式引导和主题式套餐式办事体验。

3.推进“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办理数据按需共享应用。要按照省级部署安排,推动“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办理相关业务系统互联互通,要按照“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办理业务流程,梳理数据共享需求、电子证照社会化应用场景清单,发挥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作用,明确数据共享供需对接、规范使用、争议处理、安全管理、技术支撑等制度流程,推进跨部门、跨层级数据依法依规有序共享。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10月15日—11月15日):基础部署。市级全面梳理公布涉企7项、个人10项“一件事一次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服务指南、办理流程图。完成综合受理窗口设置、网上栏目开通、综合受理人员配备、业务培训等线下线上承载能力建设工作。模拟“一件事一次办”办理流程,重点对办件受理、材料流转、平台数据录入等环节进行测试演示,确保“一件事一次办”各项环节合理、流程顺畅。

第二阶段(11月15日—12月15日):推进实施。全面启动“一件事一次办”服务,全市实现涉企7项、个人10项“一件事一次办”线下落地,“一件事一次办”平台在线运行。各牵头部门收集汇总业务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难点堵点问题,市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推动解决。

第三阶段(12月15日—12月31日):固化提升。通过举办媒体体验日等活动,利用电视台、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广泛宣传推广我市“一件事一次办”工作做法、典型经验,打造“一件事一次办”平凉品牌。全面总结“一件事一次办”经验,固化改革成果,建立“一件事一次办”标准规范。

各县(市、区)、平凉工业园区(高新区)比照市级事项清单和责任分解情况,同步开展“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确保全市各级年底前全面完成。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各县(市、区)、平凉工业园区(高新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把党的领导贯穿推动“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的全过程、各领域、各环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分管领导要具体协调、具体抓促、具体推动,保证改革举措和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各县(市、区)、平凉工业园区(高新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一件事一次办”保障力度,确保人、财、物保障到位。

(二)明确责任,强化落实。市公管办、各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要充分履行“一件事一次办”牵头抓总职责,组织协调、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全力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各牵头部门要切实承担起牵头职责,组织开展联合审查、联合勘查,及时汇集、反馈审批信息,及时解决或反馈业务流转出现的问题,不断完善联办机制。各责任部门要积极配合、主动作为,及时流转办理信息,推动业务规范办理,要及时向牵头部门反馈办理中存在的问题,共同提高联办质量。

(三)积极宣传,强化督导。各县(市、区)、平凉工业园区(高新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宣传“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加强对“一件事一次办”全流程操作指南的解读解说,不断提高公众认知度和社会应用水平。市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一件事一次办”工作开展情况纳入2022年“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考核评估范畴。市政府办将会同市公管办等部门,适时对各县(市、区)、平凉工业园区(高新区)、市直各有关部门“一件事一次办”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适时通报、督促推进,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附: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平凉市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 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相关链接:《平凉市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