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深化投资建设领域“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解读

  • 时间:2022-01-26 00:00
  •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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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平凉市深化投资建设领域“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平政办发〔2022〕10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投融资体制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等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发改投资〔2021〕1813号)要求“不断提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创新应用水平,规范有序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为充分激发社会投资活力和动力,继续发挥投资对稳定经济增长的关键作用提供有力支撑。”

投资建设领域营商环境是整个营商环境的“晴雨表”“试金石”,只有成为环境高地,才能成为投资洼地。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投资建设领域“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甘政办发〔2021〕102号)、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投资建设领域“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甘发改电〔2021〕531号)等政策文件,为进一步改善我市投资建设领域营商环境,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加快企业投资建设项目落地,市发改委起草了《实施方案》,在广泛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报请市政府印发实施。

二、《实施方案》基本内容

(一)全力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再造更加便捷高效的审批流程。规范项目审批事项。将投资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分为立项、用地规划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按照“4级46同”要求,建立全市统一的“三个清单”,即投资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技术审查事项清单。全面推行“不见面审批”,所有审批事项通过甘肃政务服务网统一申报办理。全力推进即时受理。推行备案项目“秒批秒办”,企业通过甘肃政务服务网前端申报备案类项目并作出信用承诺后,在线平台系统自动识别,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自动赋码、自动批复。一般项目开工前审批时间为50天,最多不得超过90天。简化特定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开展承诺制改革,建立全市统一的负面清单,对清单之外的事项,鼓励以“企业承诺”的方式代替政府审批。全面推进“区域化评估评审”和“标准地”改革。简化项目评审和图纸审查。

(二)全面优化项目前期服务,变“企业办”为“政府办”。政府提前完成土地出让前相关手续,强化项目前期辅导,推行“不动产登记+市政公用服务”联动办理,实行“一费制”清单管理。

(三)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实现全要素数据资源共享。加快投资建设项目数据共享。推动在线平台、工改系统及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务、公共资源交易等部门审批系统互联共享,实现项目申报统一入口、统一事项、一张表单。强化项目全要素数据归集。加强区块链技术应用。升级市工改系统。

(四)全面实施信用监管,着力构建贯穿项目全生命周期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做好与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数据上报与回传工作,为全市投资建设领域信用监管提供基础数据支撑。强化信用监管。

三、推动落实措施

1.分解落实各项改革措施。《实施方案》后附重点任务分解表,对每一项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明确了工作目标、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

2.健全政策体系。研究制定投资建设审批管理事项承诺制审批负面清单,“标准地”改革指导意见,投资建设项目审批事项、中介服务事项、技术性审查事项“三个清单”等管理办法,建立投资建设领域“放管服”改革政策标准体系。

3.强化考核、督促落实。将投资建设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季调度范围,组织开展日常督促、季度通报。

相关链接: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深化投资建设领域“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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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深化投资建设领域“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解读
时间:2022-01-26 00:00


近期,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平凉市深化投资建设领域“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平政办发〔2022〕10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投融资体制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等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发改投资〔2021〕1813号)要求“不断提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创新应用水平,规范有序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为充分激发社会投资活力和动力,继续发挥投资对稳定经济增长的关键作用提供有力支撑。”

投资建设领域营商环境是整个营商环境的“晴雨表”“试金石”,只有成为环境高地,才能成为投资洼地。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投资建设领域“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甘政办发〔2021〕102号)、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投资建设领域“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甘发改电〔2021〕531号)等政策文件,为进一步改善我市投资建设领域营商环境,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加快企业投资建设项目落地,市发改委起草了《实施方案》,在广泛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报请市政府印发实施。

二、《实施方案》基本内容

(一)全力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再造更加便捷高效的审批流程。规范项目审批事项。将投资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分为立项、用地规划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按照“4级46同”要求,建立全市统一的“三个清单”,即投资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技术审查事项清单。全面推行“不见面审批”,所有审批事项通过甘肃政务服务网统一申报办理。全力推进即时受理。推行备案项目“秒批秒办”,企业通过甘肃政务服务网前端申报备案类项目并作出信用承诺后,在线平台系统自动识别,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自动赋码、自动批复。一般项目开工前审批时间为50天,最多不得超过90天。简化特定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开展承诺制改革,建立全市统一的负面清单,对清单之外的事项,鼓励以“企业承诺”的方式代替政府审批。全面推进“区域化评估评审”和“标准地”改革。简化项目评审和图纸审查。

(二)全面优化项目前期服务,变“企业办”为“政府办”。政府提前完成土地出让前相关手续,强化项目前期辅导,推行“不动产登记+市政公用服务”联动办理,实行“一费制”清单管理。

(三)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实现全要素数据资源共享。加快投资建设项目数据共享。推动在线平台、工改系统及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务、公共资源交易等部门审批系统互联共享,实现项目申报统一入口、统一事项、一张表单。强化项目全要素数据归集。加强区块链技术应用。升级市工改系统。

(四)全面实施信用监管,着力构建贯穿项目全生命周期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做好与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数据上报与回传工作,为全市投资建设领域信用监管提供基础数据支撑。强化信用监管。

三、推动落实措施

1.分解落实各项改革措施。《实施方案》后附重点任务分解表,对每一项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明确了工作目标、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

2.健全政策体系。研究制定投资建设审批管理事项承诺制审批负面清单,“标准地”改革指导意见,投资建设项目审批事项、中介服务事项、技术性审查事项“三个清单”等管理办法,建立投资建设领域“放管服”改革政策标准体系。

3.强化考核、督促落实。将投资建设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季调度范围,组织开展日常督促、季度通报。

相关链接: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深化投资建设领域“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